主導人類道德判斷的力量,是理性還是直覺?

作者:陳冠廷
契約 本人_________在此願意以台幣一百元的價格,將死後靈魂賣給說書團隊。

抱歉,請允許我佔據各位一點時間,請大家讀一下這份契約。內容很簡單,就是問問大家是否願意出賣靈魂。只要用手邊的紙筆將這份契約內容抄寫之後,在空白欄上簽名(或蓋章)即可。別擔心,這表格是心理學實驗一部分,無論如何都不具法律或約束效力的合約。簽署後也可立刻撕毀。

不知道螢幕前的讀者們,有多少人願意簽下這份出賣靈魂契約?

從現有可得的證據來做理性判斷,這該是划算的交易。靈魂一詞乍看之下神聖不可侵,但這東西看不見摸不著,似乎不太有辦法說它確實存在。再說,說書團隊也不可能有索取眾人靈魂的魔力。照理說,應該有很多人「簽下去」吧。

什麼?這實驗在美國進行時,約八成的人都沒「簽下去」[1],怎麼會這樣呢?要討論這問題,一起來看看這本有趣的道德心理學著作《好人總是自以為是》吧!

大象與騎象人

你覺得自己是個不理性、不講道理和道德的人嗎?

嗯,我想應該不會有太多人直接說「不」(我自己也是)。雖然我們並不可能每分每秒都講道理講道德,但應該也表現不至於太差吧。我們相信自己能透過推理(reasoning)的過程,指引我們的判斷與行動走向合理的方向。

不過呢,剛剛「出賣靈魂實驗」似乎就對這種理性的樂觀與確信打了個問號。從理性可得的證據來看,人們應該找不到理由拒絕簽下契約,但從實驗的數據來看,仍有近八成的人拒絕簽署。這或許意味著,我們並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理性!

就像剛剛的實驗一樣,道德心理學家海德特以長年研究指出,我們的理性並不如自己所想的那麼威,真正主導我們道德行動與道德判斷的其實是我們的直覺。而且,這些道德直覺與道德推理的能力彼此之間還頗為懸殊!

海德特比喻說,道德直覺就像巨象一般,道德推論能力則像大象上的騎象人;大象(道德直覺)的力量是如此之大,當大象真的要朝往他執意的方向衝衝衝時,騎象人(道德推理)攔不太住它。那你可能會問,既然道德推論不太能力往狂瀾糾正道德直覺,那它在幹嘛?海德特回答說:推理能力往往是在事後去挖掘一些道德理由來合理化我們的道德直覺,想方設法地替道德直覺背書。從這個大象─騎象人的故事可知,在道德判斷與道德行動之中,真正的有力者是大象(道德直覺)。

另一方面,這大象雖然很狂很有力量會衝衝衝,騎象人常常拉不住牠,但也並不是毫無頭緒隨機亂衝,而是有些方向。這些方向就是海德特所謂的道德模組。海德特指出,人類經由一些演化上的結果,有形成特定幾組較明顯的道德模組,而由於每個人的基因與所生處的群體的不同,所以各個模組之間影響力會有程度的差距。在本書中,海德特提出六組道德模組:自由、傷害、公平、忠誠、權威、聖潔。

《好人總是自以為是》英文版書封。

好人不要自以為是

本書對於理解各種道德與政治爭議相當富有啟發。一般來說,當我們與他人因為道德與政治立場產生衝突時,我們可能會覺得對方不可理喻,覺得對方一定腦子有洞或是魔鬼心腸。但用海德特的這組模型來仔細想想,就會知道對方其實跟我們沒有那麼大不同,畢竟我們或多或少共享了這些道德模組。我們可能只是在當前議題上未被觸發這項道德模組,但其實我們也可能在其他地方會做如是想。

以目前大家熟知的同婚議題為例。反對同婚的某些團體(如護家盟們)常被看做是不理性、無法理解的群體,因為他們支持並援引一些看不見摸不著的超自然神聖法則,而訴諸這些事物常會讓其他人覺得不可理喻。但我們的生活中難道就沒有這些東西嗎?難道我們就不會默默認同著一些看似神聖不可侵犯的超自然事物嗎?其實也會呢。前面的「出賣靈魂契約」即為一例,用海德特的術語來說,這可能就是「神聖」模組在起反應。

或許有人認為出賣靈魂是私人選擇,既不傷害也不影響他人,不能這樣相比。那來點限制級例子吧。大家想像一下,在你今天過世後,有個對你抱非分之想的人,三更半夜無人之際偷偷摸摸地翻了進來,趁四下無人幹了一件事──他在與你的屍體從事性行為!

看到這裡,大概有很多人覺得這人真該死可惡,覺得自己受辱了。但若你我的人格隨著死亡消逝,換句話說,已不存在一個「活生生的你」可以被侮辱了。如此,屍體也就是個「物」,那被辱或受損的是什麼?跟已經死去的我們從事性行為,這跟對情趣用品(也是物)進行性行為有差嗎?我們是否其實也用了某種超自然的解釋(像是人格或靈魂的持存),去想像或是追封某些神聖性或不可侵犯性在其中?上述「捍衛屍體」的想法非我們現在一時興起,事實上刑法一直規範著這樣的行為:我們的法律會動用刑罰去處罰這些污辱、侵犯屍體的人,而我們似乎未對於這樣的法律表示嚴厲反對。從這角度來看,我們似乎跟護家盟們不見得有根本差異,我們也具有相似的情感與直覺(只是反映在不同地方)。

我只想當個好人

在看完《好人總是自以為是》的簡要說明與啟發後,我將試著思考它可能有的侷限與問題。在檢討前,先以條列方式整理目前為止的討論:

  1. 人們的道德行動與道德判斷並非理性推論所主導,它反而常常無法忤逆直覺,甚至會去直覺找理由背書。
  2. 而人們的道德直覺則基於演化而逐漸形成特定幾種道德模組。當然,每個人由於基因與所生處的群體有別,各模組之間影響力有不同程度的差距。

的確,《好人總是自以為是》讓我們在面對各種道德爭議時更加理解現況,知道是哪幾頭背後的大象在彼此拉扯,這做法或許讓我們不會逕自將對方打成笨蛋或魔鬼,適度降低衝突強度。而當我們知道這些衝突是源於諸多大象的拉扯後,海德特的建議是,讓我們應該試圖擴展自己的道德模組,讓我們可以擁有更豐富的方式去思考。

然而,海德特的建議並不對於現在衝突提出實質的指示,它無法直接指出我們如何在之中找出那個指引行動應當如何的正解。它不能指出哪種模組(或綜合若干模組)的選項「比較好」。我們面對爭議時應避免將別人想成笨蛋或魔鬼,但另一方面,我們仍需一個標示出正確方向、指引我們做出決定的「理由」。理由不是原因,它不只單純地指出行動如何產生;它也同時要指出這行動「較好或較合理」,它必須能提供指引。

海德特只告訴我們原來世上有這麼多種道德模組存在於大家心中,解釋了各種道德模組出現的可能成因,但這無法告訴我們要如何在這之中選取其一或加以組合,無法告訴我們「選什麼才好」。的確,我們或許不應隨意批判謾罵,但解決道德與政治的爭議不只是停止謾罵,仍需有個正確的方向,事情才能繼續「做下去」[2]

作者強納森・海德特。(Source:by village square, via Flickr

此外,這些研究成果可能不只沒能指引人們做出好決定,甚至可能成為人們做出「好決定」的障礙。的確,經海德特這麼一說,我們或許不再堅持己見;海德特將原本我們不太去質疑的的道德予以拆解,將它們還原成若干自然與社會因素交織的道德模組,使人們原本堅信之物不再牢不可破。若我們以海德特的理論來「看待我們自己」,相信自己行動時所依據的各種道德感都是一些自然與社會因素所共同交織養成的大象,也相信自己的理性騎象人沒什麼力量去反對牠們,那麼,我們可能會覺得自己只是被這些因素所決定的而已[3]。 

思想導引著行動。對於我們能否當個好人來說,這樣的信念就能有所影響,它可能會讓我們不知所措,不知該如何是好,甚而做出比較不好的決定。對此,心理學家們也確實做過實驗,讓部分受試者閱讀「行為是由環境與遺傳造成的結果」的文章;結果是,這些讀了文章的人,在接下來的測試中比其他受試者更容易說謊[4]

好人或許不再那麼自以為是,但代價可能是讓他們變得迷惘,不知如何是好,甚至表現得「沒那麼好」。

理性的逆襲?

我們已經看到了,接受海德特這種看待理性的方式,其實對我們來說不見得都是好事。但理性真的那麼無力,只會事後幫助直覺找藉口找理由嗎?道德心理學家格林(Joshua Greene)對此有不同看法。

格林說,我們的大腦就像一台有自動與手動兩種拍照模式的相機。在自動化、較使用直覺與情緒的判斷中,我們大腦中掌管情緒的杏仁核會有較多的反應;這也確實是我們在很多情況中去進行道德判斷的「自動模式」,我們時常對於很多問題立刻運下我們的直覺快門。但是我們也有另一種手動、理性推理、大腦背外側前額葉運作較頻繁的狀態。可以看到,格林也贊同海德特區分兩種途徑,他所反對的,是海德特對理性的過分貶抑。

格林著作《道德部落》。

格林指出,在加入了「時間」因素後,進行判斷時活躍的腦部部位也有所不同。在實驗中,受試者被要求觀看黑人與白人的臉像,不帶偏見地做出判斷,同時實驗者會透過腦部斷層掃描觀察判斷時的腦部反應。在短時間下,有些人確實會對黑人的臉較有反應,腦部的杏仁核有活躍反應;但一旦將時間拉長,使受試者足以意識到,受試者大腦背外側前額葉則運作較頻繁。隨著判斷時間增加,大腦的手動模式的確可修正與凌駕自動模式:人還是可能透過理性思維去做判斷,只是需要「轉換的契機」將自己從原本的情緒與直覺影響中抽身出來[5]。當然,我們要有動機去這麼做,而且我們也必須有意識到這樣的機會與可能性[6]

結語

行文至此,這則關於好人與大象的故事也該到尾聲。我們看到,海德特身為一名長期研究大象(道德直覺)的心理學家,對於道德判斷中的直覺角色細緻刻劃。但也許是他太過關注大象,因而對騎象人(理性能力)給予太少的關注和肯定,形成了其理論的侷限。

另一方面,海德特其實也很知道要如何向大象喊話。書中常見的比喻以及他個人思考與研究的種種故事,這些都是能讓我們的大象願意為之傾身,進而開始願意親近這個領域的方式,也賦予一本充滿實驗的道德心理學著作增加了高度可讀性。

參考資料:

  1. 朱立安・巴吉尼(Julian Baggini)著,黃煜文譯,《你以為你的選擇真的是你的選擇嗎?關於自由意志的哲學思考》臺北:商周出版,2016。
  2. 約書亞・格林(Joshua Greene)著,高忠義譯,《道德部落》,臺北:商周出版,2015。
  3. Jonath HaidtThe Righteous Mind : Why Good People Are Devided By Politics and Religious, New York: Vintage, 2012。
  4. 強納森・海德特(Jonathan Haidt)著, 《好人總是自以為是:政治與宗教如何將我們四分五裂》,姚怡平譯,臺北:大塊文化,2015      。
  5. 洪子偉,〈化解社會對立?海特的認知模型及其批判〉,《政治與社會哲學評論》第58期,2016 年 9 月,頁129-173。


[1] 以上這個契約改寫自《好人總是自以為是》(2015),頁70。金額從美金改為台幣並做相應調整,且更改「靈魂的買主」。另外,考量到大家是網路瀏覽沒辦法直接在頁面上簽名,因此「簽約方式」也略有修正(本為在紙本契約簽字)。

[2] 約書亞・格林(Joshua Greene)著,高忠義譯,《道德部落》,臺北:商周出版,2015,頁400-1。

[3] 這裡並非宣稱「自由意志存不存在」,只是表達「我們可能不相信自己有自由意志」。而我們的相信與否,不見得就跟這事成立與否畫上等號。

[4] 轉引自《你以為你的選擇真的是你的選擇嗎?關於自由意志的哲學思考》,頁69。

[5] 關於格林書中所提到的實驗之相關介紹,請見《道德部落》,頁171-3;〈化解社會對立?海特的認知模型及其批判〉,頁145-6。

[6] 精確地講,這裡所涉及是兩人對於理性能力──reasoning(或譯為推理或論理)的看法。當然,海德特並非完全否認人們可能修正原本出於直覺所做的判斷,但他認為這種修正並不見得是騎象人之功,而可能是大象有另一種社群或社交偏好(像是大家都這樣想,自己還堅持己見很怪;或因為這想法是由友好之人提出,所以願意再想想)。因此,不是騎象人拉住大象,是大象可能本會為朋友或面子轉向。而那些看似成功的說理與說服行動則可能是過程中有打動或碰到對方相關直覺與情感。格林認為,這等於是讓論理本身變得不重要。因此,這不單是理性能力強弱之爭,而是其性質為何的爭議。參見:《道德部落》,頁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