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分離是民主政府的前提?從美國經驗反思伊斯蘭教的世俗化之路

上篇由此去:伊斯蘭信仰本質上和民主制度對立嗎?穆斯林:一個真正的宗教政府必須民主
雷薩・阿斯蘭(Reza Aslan)著,魏靖儀譯,《伊斯蘭大歷史:穆斯林的信仰與改革之書》,臺北:衛城出版,2018。
作者:雷薩・阿斯蘭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國雖然戰勝,財務上卻是元氣大傷。由於已經負擔不起他們在印度的殖民大業,也不再能夠合理化他們的意識形態,英國終於成全了印度追求已久的獨立之夢,儘管印度是他們帝國主義野心最偉大的象徵──是日漸萎縮的帝國皇冠上那顆最耀眼的寶石。

一九四七年八月十四日,印度歷經幾百年的殖民統治宣告結束。特里維廉爵士預言,這個日子會是「英國慈善之舉最驕傲的紀念日」,印度「獲贈〔英國的〕學術與政治機構」,將成為殖民主義最偉大勝利的代表。但在這一天,印度次大陸上躁動的群眾卻因為宗教的不同而以激烈的方式分裂了,一方是以印度教徒為主的印度,一方則是以穆斯林為主的巴基斯坦。

就許多角度而言,印度分裂是三個世紀以來英國分治政策下的必然結果。印度民族起義事件顯示,英國人認為壓抑民族主義情緒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把當地人視為印度人,而且把他們分成穆斯林、印度教徒、錫克教徒、基督徒……等。分類與區隔殖民地人民,是一種維繫殖民控制權的常用手法,殖民地的民族邊界都是任意劃分的,根本沒去考慮當地居民的族群、文化或宗教組成。

法國人花了很大的力氣在阿爾及利亞製造階級之分,比利時人在盧安達推動部族派系主義,英國人在伊拉克挑撥教派分裂,全是為了盡可能壓制民族主義傾向、阻止大家團結起來爭取獨立,結果徒勞無功。這也就難怪當殖民者終於被逐出這些加工過的國家之後,他們留下的不只是經濟與政治亂象,還有嚴重分裂的族群,幾乎沒有什麼共同的基礎可以建立起一份國族認同。

印度分裂並不只是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內鬥的結果。而這也不是單一事件。印尼數不清的分裂運動、摩洛哥和阿爾及利亞之間血腥的國界之爭、蘇丹北部阿拉伯人和南部黑人之間長達五十年的內戰、巴勒斯坦的分裂與後來的暴力循環、伊拉克敵對的族群派系、盧安達胡圖族對圖西族將近百萬人的大屠殺,全都有相當大的程度是去殖民化過程的結果,而這裡還只是略舉數例而已。

英國拋下印度後,大部分的經濟、社會與政治權力便落到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印度教徒手中,因此,被英國人深具說服力的民主辭藻教育過的穆斯林少數族群得到這個結論:想要實現自治,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透過穆斯林的自決。於是,伊斯蘭國家誕生了。

英屬印度的印度教徒和伊斯蘭教徒分布圖(粉色是印度教,綠色是伊斯蘭教,黃色是佛教)。(Source:Wikipedia

然而,除了對自決的呼籲之外,關於伊斯蘭教在國家裡究竟該扮演什麼角色,印度的穆斯林社群卻沒有什麼共識。對巴基斯坦國父真納(Muhammad Ali Jinnah)而言,伊斯蘭教只是一項共同的傳統,可以讓印度各色各樣的穆斯林族群團結起來,形成統一的國家。真納看待伊斯蘭教的方式就像甘地看待印度教──是一種能讓人團結起來的文化象徵,不是一種宗教政治意識形態。

對巴基斯坦的意識形態煽動者莫度迪而言,國家則只是實踐伊斯蘭律法的工具。莫度迪認為伊斯蘭教與世俗民族主義是對立的,並且相信巴基斯坦將會是建立一個穆斯林世界國家的第一步。巴基斯坦的最大政黨「穆斯林聯盟」主張,伊斯蘭國家必須獲得公民的授權,但巴基斯坦最大的伊斯蘭組織「伊斯蘭協會」卻予以反駁,說唯有把主權完全交到真主手中,這個國家才稱得上是伊斯蘭國家。

在印度次大陸分裂之後隨之而來的混亂血腥餘波中,大約有一千七百萬人越過破碎的邊境,兩個方向都有──是史上最大規模的人類遷徙。真納和莫度迪的伊斯蘭國家願景都沒有成真。巴基斯坦雖然草擬了一部憲法,計劃選出國會來制定法律,並設立司法單位來決定這些法律是否符合伊斯蘭原則,但這個政府很快就在軍事統帥阿尤布・汗(Ayub Khan)手中變成了軍事獨裁。

這場軍事統治一直持續到一九七二年,那一年布托(Zulfikar Ali Bhutto)憑著伊斯蘭社會主義政綱,成為印巴分裂以來巴基斯坦第一位自由選舉出來的平民統治者。但布托的社會主義改革雖然廣受人民支持,卻被巴基斯坦穆斯林神職人員中的極端分子斥為「不伊斯蘭」,於是齊亞哈克(Zia al-Haq)將軍逮住機會,發動了另一場軍事政變。

在宗教權威的協助下,齊亞哈克推動了一個十分勉強的伊斯蘭化程序,讓伊斯蘭教同時成為公共道德法與民法。齊亞哈克於一九八八年去世後,新一波的選舉促成了班娜姬・布托與夏立夫(Nawaz Sharif)的改革派政府誕生,兩人提倡的都是一種較為自由的伊斯蘭理想,以疏導巴基斯坦被殘暴的基本教義主義統治近十年的挫折感。但在一九九九年,巴基斯坦軍事將領穆沙拉夫(Pervez Musharraf)指控當選政府貪汙,再度強行實施軍事獨裁。

又經過十年的軍事統治後,穆沙拉夫被迫允許流放在外的班娜姬・布托和夏立夫返回巴基斯坦,並於二〇〇八年在壓力下辭去總統職位。班娜姬・布托在回國數月之後遇刺身亡,由她的丈夫扎爾達里(Ali Asif Zardari)接任總統。但巴基斯坦西北邊境省(又稱開伯爾─普什圖省,Khyber Pashtunkhwa)的伊斯蘭好戰分子一心想把巴基斯坦變成一個受他們控制的「塔利班化」國家,在他們的攻擊之下,扎爾達里脆弱的政權多次受到考驗。

這一切發生在短短六十年之內。

2008 年,扎爾達里(右)與布希的會面。(Source:Wikipedia

巴基斯坦的經驗提醒了我們,伊斯蘭國家絕對不是個僵化單一的概念。事實上,中東有許多國家都可以稱作伊斯蘭國家,但它們彼此之間並沒有什麼共同點。

敘利亞是個阿拉伯獨裁國家,統治者的任免要看全權在握的軍隊臉色。約旦和摩洛哥是易變不穩定的王國,兩國年輕的君主猶猶豫豫地朝民主化邁進了幾小步,但並沒有放棄自己的絕對統治權。伊朗是個威權國家,由一個腐敗的神職寡頭集團統治,致力於消滅任何民主改革的企圖。沙烏地阿拉伯是持基本教義主義的神權政體,堅稱他們唯一的憲法就是《古蘭經》,唯一的法律就是沙里亞。然而,所有這些國家不只全都認為自己是麥地那理想的實現,還全都互相鄙視,認為其他國家褻瀆了那個理想。

但如果真的要憑藉麥地那的理想來定義伊斯蘭國家的性質與作用,那麼其實只能說,伊斯蘭國家是溫瑪社群的民族主義呈現。從最基本的層面來看,伊斯蘭國家就是這樣一種國家:其價值觀的決定、行為的規範與法律的構成,都受到國內占多數穆斯林人口的道德觀與價值觀影響。同時,少數人的信仰也受到保障,而且擁有完全的社會與政治參與權,就和當年的麥地那一樣。

天啟會視溫瑪的需求而定,因此同樣的,所有的法律與道德事項也該由伊斯蘭國家的公民決定。因為,如同阿布─巴克爾在繼承穆罕默德之位時所說,穆斯林效忠的對象不是總統、首相、祭司、國王或任何凡塵的權威人物,而是公社與真主。只要先知穆罕默德將近十四個世紀前在麥地那建立、正統哈里發們以各自的方式努力維繫的那些標準都有達到,那麼伊斯蘭國家是什麼形式,其實無關緊要。

所以,民主有何不可?

代議民主或許是現代世界最成功的社會與政治實驗。但這場實驗一直在演變。這年頭,大家往往認為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全世界民主制度的典範,在某些方面而言,這麼說也沒錯。民主的種子雖是在古希臘播下的,但卻是到了美國才萌芽、開枝散葉,展現最大的潛力。但也正因如此,美式民主只有在美國才可能實行,因為它和美國的傳統與價值是不可分割的。

美國小布希(George W. Bush)總統的「民主輸出」計畫完全忽略了這個基本事實,而他還信誓旦旦地說,此計畫今後將成為美國與中東關係的基石。小布希的中東民主擴散計畫在美國國內外都遭到嘲笑,批評者說這只是個在中東地區持續發動戰爭的藉口。而中東人民也絕對不會看不出來,中東大多數的獨裁者──埃及、約旦、沙烏地阿拉伯、摩洛哥──也都碰巧是美國最親密的盟友,他們花了數十年說服美國相信,他們的獨裁政權只要受到一絲絲的削弱,國家就會立刻落入激進派伊斯蘭主義者手中。這是種似是而非的說法,被聯合國稱為「勒索的正當理由」。無論如何,小布希的民主大話說得天花亂墜,但他的決心很快就被看出虛偽不實,因為當黎巴嫩、埃及和巴勒斯坦的選舉結果不符合美國期望時,民主輸出計畫就完全終止了。

不過,當人們針對美國在中東的真正意圖爭論不休時,有個事實卻被忽略:在每一個接受民調的穆斯林國家,絕大多數人都告訴民調者,他們希望看見自己的國家更加民主化。中東的一波民主熱潮讓許許多多人重燃希望,他們已經在獨裁社會裡活了一輩子,如今很期待能對自身政治命運有一點點發言權,就算是以最有限的方式也好。

伊朗的綠色運動引燃了導火線,參與者運用像推特、臉書和 YouTube 之類的新社交媒體科技來突破政府的媒體壟斷,讓全世界看見他們對自由解放的渴望。伊朗引燃的火花很快就傳遍整個中東地區。在突尼西亞,年輕的抗議者受夠了參政權與經濟機會的匱乏,於是利用同樣的社交媒體工具並走上街頭,逼得該國統治已久的獨裁者不得不逃往國外。

自由之火接著延燒到阿爾及利亞和葉門,而最讓人始料未及的也許是,它還燒到了埃及:上萬名埃及年輕人湧上開羅、蘇伊士和吉薩(Giza)街頭,要求終結穆巴拉克(Hosni Mubarak)長達三十年的統治。這個獨裁者花了大約六百億美元的美國資金,打造出中東地區最殘暴、最高壓的政權之一。

而這把火還在燒,威脅著同地區的其他獨裁政權──摩洛哥、約旦、沙烏地阿拉伯、利比亞、敘利亞。這些政權盡皆無法再抵擋這個簡單的想法:所有地方的所有民族,不分宗教、不分文化,都必須能夠自行決定該由誰來為他們發言、由誰來為他們而戰、由誰來領導他們。

事實是:全世界有超過十億的穆斯林,絕大多數都欣然接受民主的基本原則。在穆斯林世界的改革主義者和現代主義者努力之下,穆斯林大部分已經會挪用民主的語言,把一些伊斯蘭的傳統概念轉化成民主概念,例如「舒拉」(諮商)是人民代表,「伊智馬」(共識)是政治參與,「貝阿」(效忠)是普遍選舉,依此類推。你只要觀察伊斯蘭世界各處民運人士發起的大規模示威,就能看出立憲主義、政府責任、多元主義和人權之類的理念已廣為全球各地的穆斯林所接受,即使大多數統治者拒絕實踐它們。

然而,有一個純屬西方的概念是大家不見得能夠接受的。那就是宗教與國家應該完全分離;民主社會必須以世俗主義為基礎。從七世紀阿拉伯的信仰翻轉,到二十世紀伊斯蘭國家的誕生,伊斯蘭教向來不甘於只是宗教。當先知穆罕默德於一千四百年前在麥地那創立了第一個伊斯蘭政體時,他特意為一套全面的生活準則奠定基礎,旨在滿足人民的社會、精神與物質需求,同時又能夠符合真主的旨意。簡言之,伊斯蘭教不只是一種信仰,它還是一種身分認同。所有的宗教都是如此。

民調顯示,美國大約有七〇%的人口認為自己是基督徒。這不表示每十個美國人當中就有七個會在週日上教堂,每十個美國人當中就有七個讀《新約》,或者每十個美國人當中就有七個除了知道耶穌誕生在馬槽裡、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之外,還對基督教有任何其他的認識。不,認為自己是基督徒的絕大多數美國人發出的是一份身分認同宣言,不是一份信仰宣言。同樣的,絕大多數的猶太教徒、佛教徒、印度教徒、耆那教徒……等,也是如此。宗教向來不只是信仰與習俗的問題。宗教主要是一種視角,一種存有模式。宗教涵蓋了一個人的文化、政治、世界觀。伊斯蘭教尤其如此,和所有偉大宗教一樣,塑造它的不只是形上學關懷,還有它本身的社會、文化、精神與政治背景。

這不是在暗示伊斯蘭教拒絕讓「清真寺與國家」分離。反之,世上少有幾個穆斯林占多數的國家允許神職人員握有管理政府的直接權力。那些企圖讓神職人員享有此等直接權力的國家──蘇丹、奈及利亞、阿富汗、伊朗──全都慘烈失敗,無一例外。不過,相較於西方國家,穆斯林國家在宗教問題上的公私領域之分確實是模糊許多。這有一部分是因為伊斯蘭教源自部族文化,且孕育它的主要是中東與北非的公社社會,因此它傾向於摒棄激進的個人主義,重視群體需求大過個人權利。

不論原因為何,幾乎所有穆斯林國家的人民都一再提出,他們希望伊斯蘭教的價值觀與道德觀能對國家政治發揮某種程度的影響力,這是個基本且無法避免的事實。而既然一個國家必須能夠反映它的社會,才有資格被視為民主國家,那如果這個社會是建立在某一套特定的價值觀之上,它的政府不也應該如此嗎?

必須承認,自從九一一事件之後,只要提出這樣的問題,人們就一定會立刻想起塔利班政權下的阿富汗。事實上,阿富汗婦女的形象──包裹著波卡罩袍(burqah)、屈從於一群無知仇女主義者的古怪念頭──已然成為一種象徵,象徵伊斯蘭式統治這個概念中一切落伍邪惡的東西。而這類形象並不容易被政治哲學取代。

由於伊斯蘭教太常被用來合理化高壓極權政府的殘暴政策,例如阿富汗的塔利班、沙烏地阿拉伯的瓦哈比派、伊朗的法基赫,所以「伊斯蘭民主」這個詞會在西方引起這般懷疑,也不令人意外。歐美一些聲望卓著的學者直接否定了這個概念,認為民主的原則跟伊斯蘭的基本價值觀根本不可能和解。當政治人物說要把民主引進中東時,他們指的都是美國的世俗民主,不是本土的伊斯蘭民主。而中東的獨裁政權似乎也永不厭於告訴全世界,他們殘暴的反民主政策是合理的,因為「基本教義派」只給了他們兩種選擇:專制政體或神權政體。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民主的問題在於:如果給予人民選擇的權利,他們可能會選擇反對政府。

暫且先不管這些和其他多不勝數的中東獨裁政權當初在創造這所謂的基本教義派時所扮演的角色,關於伊斯蘭民主這個概念,西方世界現正存在著一種簡直太過哲學的爭議論點:那就是,現代民主制度不能有任何既定的道德框架;一個真正的民主社會必定是建立在世俗主義之上。然而,這種論點的問題在於:它不只沒看出許多現代民主制度其實都是建立在固有的道德基礎之上,更重要的是,它也沒有區分世俗主義世俗化之間的不同。

如同新教神學家考克斯(Harvey Cox)指出的,世俗化(secularization)是「把某些責任從神職人員身上轉移到政治權威身上」的過程,而世俗主義(secularism)則是一種意識形態,基本上是要把宗教從公共生活中完全驅逐。世俗化比較像是一種歷史演進,在這個過程裡,社會逐漸掙脫「宗教控制與封閉的抽象世界觀」。但世俗主義本身就是一種封閉的抽象世界觀,根據考克斯的說法,「其作用很像是一種新的宗教」。

土耳其是個世俗主義國家,外顯的宗教表現,例如「希賈布」(婦女穿戴面紗頭巾),直到不久前都還被強制禁止。就實踐意識形態的決心而言,你可以說,土耳其這樣的世俗國家和伊朗這樣的宗教國家其實沒有什麼差別,因為兩者都以意識形態形塑社會。

然而,美國卻是個世俗化國家,毫不掩飾地以一種猶太──基督教(說得更準確些應該是新教)的道德框架為基礎。將近兩百年前,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就已經看出,宗教是美國政治制度的基礎。它不只反映了美國的社會價值觀,還經常支配著這些價值觀。

只要看看美國國會用什麼樣的語言來爭論墮胎權和同志婚姻之類的政治議題,就能看出直到今日,宗教依舊是美國國家認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美國憲法、法律與國家習俗的潛在道德基礎。不管學童的歷史課本是怎麼寫的,事實是:「政教分離」並不是美國政府的基礎,而是一場長達兩百四十年的世俗化過程的結果,這個進程並不是基於世俗主義,而是基於多元主義

本文摘自衛城出版《伊斯蘭大歷史:穆斯林的信仰與改革之書》:

從伊斯蘭教的起源、分裂、演進,一路談到殖民與後殖民時期伊斯蘭世界的境況,以及穆斯林激進組織崛起的背景。

伊朗裔美國作家阿斯蘭,在九一一後多半對伊斯蘭世界充滿恐懼的社會氛圍下,完成了這部文字淺白、夾敘夾議的伊斯蘭通史力作。期待消除日漸瀰漫的「伊斯蘭恐懼症」,帶領讀者得到清晰而全面的思維框架,重新理解當前世界的複雜政局與紛擾。